反恐群眾基固態硬碟礎牢靠 防恐需要機制保障
  構建專賣房子群結合反恐機制勢在必行
  亞外接式硬碟心網訊(首席記者劉書成)全民反恐機制如何建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反恐怖學院副院長梅建明的見解是:形成群防群治、專群結合的反恐機制。
  反恐固態硬碟模式應專群結合
  恐怖活動具有十分強烈的SD記憶卡隱蔽性、突發性和不確定性。用梅建明的話來說,恐怖分子非常難識別,“拿了武器是恐怖分子,放下武器就能快速隱身到普通民眾中”,為此需要建立群防群治、專群結合的反恐模式。
  對此,新疆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楊富強也表示贊同,“目前,暴恐分子混同在普通群眾中間,具有很大隱蔽性和隨機性,這給有限的專門力量反恐防恐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專門依靠政府和維穩部門開展打擊暴力恐怖分子,很難根除這一毒瘤。和田地區群眾積极參与圍捕暴恐分子說明,我們反恐維穩的群眾基礎依然牢靠。”
  從去年10月28日北京天安門暴恐案件發生之後,恐怖襲擊從疆內溢向疆外,暴恐襲擊區域擴大、恐怖手段更加殘忍、發案頻率上升。“面對這樣嚴峻的反恐形勢,我國提出了‘全民反恐’的概念,即通過專業力量和民眾力量相結合的方式應對恐怖威脅。”自治區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白莉說。
  白莉認為,之所以提倡專群結合,是因為群眾是恐怖威脅的主要對象之一,既是恐怖威脅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恐的基層力量和依靠力量。暴恐活動具有手段隱蔽、目標不確定、襲擊方式突發等特點,靠專業力量全面研判和遏制有難度,而群眾具有覆蓋面廣、信息掌握準確快捷的優點,可以彌補專業力量的不足。群眾應該積极參与檢舉揭發暴恐線索,這對於預防暴恐事件的發生將起到積極作用。
  從近期的恐怖活動來看,恐怖主義傾向集中於人群稠密地區。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傅小強說,中國面臨的恐怖威脅正在發生變化,地鐵和公交等公共場合遭受恐怖襲擊的風險上升,恐怖行動主要針對普通民眾。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安全與軍控研究所所長李偉認為,民眾是恐怖活動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恐的重要基礎力量和依靠力量。
  白莉說,今年5月在自治區開展嚴打暴恐活動專項活動以來,越來越多的群眾自覺地參與到反恐鬥爭中來,或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或積極提供線索,或面對面直接參与和恐怖分子的鬥爭。“這表明我區近年來採取的一系列惠民生的政策在逐步贏取越來越多的民心,標志著新疆反恐進入了新階段,使我們看到了反恐鬥爭的信心和希望。”
  增強民眾反恐的自覺意識
  7月22日,中國國家反恐辦首次編製出版的《公民防範恐怖襲擊手冊》,在北京、遼寧、上海、河南、廣東、新疆等地同步向民眾免費發放。
  這本共計45頁的彩印手冊,分為“什麼是恐怖活動、恐怖組織、恐怖活動人員”、“遇到恐怖襲擊怎麼辦”、“緊急情況下如何自救互救”等42個具體問題,以文字和漫畫相結合的方式,對恐怖活動、恐怖組織、恐怖活動人員等進行了界定,併列出了針對性舉措,對提高民眾自覺反恐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李偉在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以國家反恐辦名義首次編製出版公民防恐手冊,實際上與國家要形成民眾反恐防線的總體反恐戰略是密切相關的。
  “從近期不斷發生的恐怖襲擊案件來看,我國恐怖活動頻率出現上升態勢,活動區域也出現蔓延態勢。概括起來,兩種形式的恐怖襲擊對民眾生命財產構成的威脅較大,一種是使用冷兵器,另一種是使用易燃物品的縱火事件,尤其後一種,防範難度很大,僅僅依靠專業反恐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鑒於此,李偉指出,在反恐防恐方面,民眾的意識可能比技能更重要。只有充分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遇到恐怖突發事件後,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李偉看來,編製發放公民防恐手冊,旨在使民眾走在恐怖分子前列,而不是讓恐怖分子對民眾造成傷害之後再採取行動。
  楊富強認為,和田地區群眾圍捕暴恐分子的啟示在於:當前維護新疆社會穩定是頭等大事,我們必須相信各族群眾、依靠各族群眾,進一步發動各族群眾參與到維護新疆穩定的活動中,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暴恐分子生存的土壤。與此同時,各族群眾已經清醒地認識到暴恐分子對自己和諧安寧的生活帶來的危害,這將引導“全民反恐”發揮無窮威力。
  “全民反恐並不是要求民眾制服恐怖分子。”李偉強調說,最重要的是發動民眾及時報告可疑情況,提高安全意識,特別是在遭遇突發恐怖襲擊時,能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傅小強進一步解釋說,民眾首先務必要提高生活中的防恐意識,掌握基本的預防恐怖襲擊的常識,具備基本的識別恐怖襲擊意圖的能力。
  我國民眾長期生活在和平環境中,總體安全防範意識不強。李偉建議,可通過社區演習進一步深化全民安全意識,並把安全意識教育納入到國家義務教育體系中。
  獎勵機制常態化
  白莉認為,對參與反恐的群眾給予獎勵,有利於調動更多的群眾投入到反恐鬥爭中去,有利於真正形成“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有利於傳遞打擊暴恐犯罪,維護社會正義的正能量。對於參與反恐鬥爭的群眾,不僅要給予物質獎勵,更要給予精神獎勵,這更有利於群眾形成參與反恐的自覺行動。同時她還建議,對提供暴恐線索的群眾要做好保密和保護工作,這就能使更多的暴恐活動被消滅在萌芽狀態。
  “公安部近日下達了《關於公安機關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動舉報獎勵機制的通知》。重金獎勵,是為了鼓勵群眾舉報涉恐線索,讓越來越多的民眾參與到反恐鬥爭當中。和田地區重獎反恐先進集體和個人正是適應《通知》的要求,更是全民反恐的需要,讓恐怖分子在全民反恐的汪洋大海中無處遁跡。”新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蔡鎮疆說。
  蔡鎮疆認為,獎勵機制常態化也是依法治國的需要。結合國際上的一些有效做法,我們還應儘快出台《反恐公民行為準則》。《準則》應該提醒公民:對恐怖主義行動不可能做到事先準備,因此應該時時小心;同時在《準則》中明確哪些行為應當受到獎勵,使獎勵機制常態化。
  “去年暴恐案件擴散到疆外其他省份之後,北京、深圳、雲南等省市公安部門都相繼出台了對提供線索、積極舉報、參與反恐的群眾的獎勵政策。”白莉說。雲南省公安廳規定,舉報暴恐最高獎勵20萬元。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規定,為公安機關提供暴力恐怖犯罪活動有效信息線索的群眾,最高可獲得50萬元人民幣獎勵。深圳市公安局規定,對於舉報人提供的涉恐線索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獎勵金額不設上限。
  “對於在反恐鬥爭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民眾進行獎勵,在國際上是有這種規定的。”白莉介紹,俄羅斯在《聯邦反恐怖主義法》中規定,對於舉報和抓獲預備實行、正要實行或實行了恐怖主義行為的人,可由聯邦政府給予現金獎勵。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定,對在直接實施反恐怖鬥爭的軍人、幹警人員和專家,其他參與具體反恐怖行動的人,及具體實施這些行動中提供幫助的人給予現金獎勵。  (原標題:反恐群眾基礎牢靠 防恐需要機制保障 構建專群結合反恐機制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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