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13日消息(記者劉禕辰)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今天,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了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根據規定,凡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全部都要落實這一方案,層級之多尚屬首次。國管局資產管理司負責人指出,此次方案的實施必將充分發揮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的帶頭示範作用,為破解新能源汽車“久推不廣”困局作出貢獻。
  方案明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30%,以後逐年提高。其中,今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10%,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細微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區域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比例不低於15%。
  此外,新能源汽車使用者的一大顧慮是充電設備配備不足。對此《方案》明確提出要實現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量比例不低於1:1。新能源汽車行業觀察員龐義成表示,這一比例接近歐美國家水平,但仍需加大公用充電樁的建設力度:
  龐義成:現在很多人買了新能源汽車,沒有車位,或者有車位小區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安裝,那他就需要公用充電樁。所以除了總量要求之外,還應該對公用充電樁提出一個明確的要求。
  新能源汽車較同排量同配置普通汽車的價格普遍偏高,但根據《方案》,轎車採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後不得超過18萬元,與一般公務用車的上限相同,可選範圍會否過小呢?龐義成表示,在國產品牌中並不會。
  龐義成:十八萬有很多能夠進入了,北汽的、江淮的、東風日產的我估計都能進了。  (原標題:五部門聯合發文 為公務用車“新能源化”設置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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