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世界無煙日”。中央國家機關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前下發通知,要求機關單位帶頭打造“無煙環境”。節後上班首日,本報記者分赴全省各市,暗訪各地機關禁煙令執行情況。
  “老煙槍”戒了煙,“例外”仍很普遍
  6月3日上午9點,記者走進鎮江市政府大院,遇見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張劍斌,遞過一支煙,卻被老朋友婉言謝絕。“怎麼?戒煙了?”記者故意驚訝地問。張劍斌擺擺手笑著說:“真戒了!”
  48歲的張劍斌是個“老煙槍”,以前一天沒兩包煙打不住,被單位同事打趣為“不熄火”。“不熄火”緣何主動熄了火?原來,去年12月1日起,《江蘇省愛國衛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鎮江市也出台實施方案,明確劃定市級黨政機關辦公區域的公共部位為禁區,大院邊邊角角都貼上了禁煙標識。
  記者暗訪發現,禁煙令下,各地機關單位均按照要求在辦公區域張貼了禁煙標誌,大多數機關人也能自覺遵守《條例》規定,以至於一些“老煙槍”不願偷偷摸摸找地方,索性戒了煙。但“例外”仍普遍存在。
  3日上午,記者走進徐州市政府會議中心,在門口地上看到一攤煙灰,空氣里還殘留一股濃濃煙味。記者留意到,旁邊茶几上擺放著“請勿吸煙”的提示牌,上面留有徐州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的監督電話。記者當即撥打該電話舉報,接線人員表示,監督電話公佈很長時間了,這是第一次接到舉報。記者問及有人違規吸煙如何處理?該工作人員讓詢問綜合處,綜合處則說領導外出,稍後回覆。但截至昨日下班,記者還沒有等到相關答覆。
  在南京、宿遷、蘇州、淮安等地,記者暗訪發現,市政府大院內禁煙令執行情況普遍較好,但在縣區特別是鄉鎮街道一級,隨地抽煙情況仍然廣泛存在。有的辦公室里違規放置煙灰缸,裡面滿是煙頭;有的見記者來訪主動發煙;在蘇州某城區的會議室里,記者甚至還撞上一群人邊抽煙邊開會。
  雖有明文規定,執法主體不明
  有禁不止,機關人也有難言之隱。“縣裡要求把客商當‘上帝’,客商來辦公室談事情,抽根煙,你好去掐?”“單位一把手抽煙,有時開會還主動發煙,你能不點上?”“同事加班趕材料,想抽煙提提神,總拉不下臉叫人別抽吧”……採訪中,記者聽到以上幾類說辭。
  雖然《條例》中明文規定:“在禁煙區您有權利對抽煙者說‘不’”,但在現實中,或礙於情面,或擔心後果,機關人員不敢、不便或不願說“不”,成為禁煙令難以徹底執行的原因所在。
  此外,禁煙令如何落到執行層面,也是問題。按照《條例》,違反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的責任人將被處20元到50元不等的罰款。但由誰來處販A絲羈裁雌本藎磕殼吧形廾魅飯娑ā<欽吡私獾劍短趵肥┬邪肽昀矗〗瞿賢ㄊ泄簿殖緔ǚ志侄韻角煽鮃徽趴匱譚5ァ�
  南京工業大學法學所教授劉小冰表示,《條例》規定,教育、衛生、交通運輸、公安、食品藥品監管、文化、體育等部門,對控制吸煙工作都負有監督管理職責,但有的單位無執法權限,更不可能對上一級機關進行有效監管。他建議,“是否應當將控煙執法權交給某一個部門,專事公共場所控煙監管?”
  領導幹部帶頭,還需制度配套
  “我們局班子12位領導,有3位抽煙,現在領導帶頭不抽煙,還當起了控煙督導員。”徐州市水務局後勤中心的周曉軍告訴記者,上個月,他們單位專門成立了8人的控煙領導小組,由兩位局領導擔任組長和副組長。
  事實上,禁煙工作好不好,關鍵看領導。5月20日,泰州市委書記張雷、市長陸志鵬分別在《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響應書》上簽字,積極響應“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這一要求。泰州市委一位副處長跟記者說:“書記、市長帶頭禁煙,誰都不會去做‘出頭鳥’。”
  禁煙除了個人自覺,還要靠細化的制度約束。為何學校控煙效果比較好?就因為配套了一系列可操作的制度。蘇州市教育局局長顧月華介紹,從5月1日起,全市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實施《禁煙管理規定》,禁煙工作成為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求學校內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准吸煙。對被查3次以上的教職員工,年終考評時取消評優資格;對禁煙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學校通報批評,通報3次以上的取消文明單位參評資格。
  本報記者董超標 沈崢嶸
  潘朝暉 王岩 王拓 王世停  (原標題:機關控煙,領導帶頭還需制度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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